“大棚房”整治会影响乡村旅游规划发展吗?
发布日期:2019-12-20 点击数:245
近几年国家推行对农村“大棚房”的整治和清理运动,为的是防止我国耕地资源的滥用,此番整治清理工作将推动农村农业改革,保障了农村的耕地红线,对于农村土地的深化改革有一定的保障。但也有人会担忧,乡村旅游因其综合性和兼容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整治“大棚房”行动实施以后,会不会对乡村旅游业中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呢?
很多人说了大棚房要整治,乡村旅游、乡村振兴要更好的发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先来看看“大棚房”的定义:所谓的“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建占用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这些行为从本质上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改变了农业生产功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
单从学术定义上,似乎分不清楚究竟存不存在矛盾之处,乡村旅游有其兼容性和包容性,拿休闲农业来说,一个综合性的休闲农业观光园都会配备乡村民宿和农家乐,这些民宿和农家乐算不算一定意义上的“大棚房”呢?其实如果没有触碰到大棚房整治红线的都没什么事。这也就是很多人看到有的大棚房被拆,有的却纹丝未动。之前小编有一篇文章写过大棚房整治标准可以看看。
而整治“大棚房”行动和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并不冲突,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违规“大棚房”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既然要整治和清理就应该有一个原则和标准,所谓的大棚房是指占用基本耕地资源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它占用的是基本的耕地资源,也就是农用地,而申请发展休闲农业观光,需要在建设用地上进行,归根结底,就看所承包的土地性质了。
我国的土地资源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因此任何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或者不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都不算是农用地,农用地中包括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例“大棚房”)属于改变了农用地的性质,是违法行为。
而建设用地的种类很多,其中就包括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在申请的建设用地上从事乡村旅游观光合理合法。
规则规定的很明确,关键还是看人为。当前我国建设用地非常紧张,难免会有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如今国家重拳出击,相信在此番整治过后,基本的耕地资源会得到保护,毕竟人口多、耕地少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保护耕地就相当于避免粮食安全危机。
可见只要按照国家政策去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规划和乡村旅游规划等,可以避免大棚房被拆,为未来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支撑。
本文原创地址绿道联合旅游规划设计院http://www.cnldlh.com/,如需转载请说明出处!上一篇:休闲农业做好这3点,想盈利真的不难下一篇:【绿道案例】遵义游乐园——黔北最大的游乐园
很多人说了大棚房要整治,乡村旅游、乡村振兴要更好的发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单从学术定义上,似乎分不清楚究竟存不存在矛盾之处,乡村旅游有其兼容性和包容性,拿休闲农业来说,一个综合性的休闲农业观光园都会配备乡村民宿和农家乐,这些民宿和农家乐算不算一定意义上的“大棚房”呢?其实如果没有触碰到大棚房整治红线的都没什么事。这也就是很多人看到有的大棚房被拆,有的却纹丝未动。之前小编有一篇文章写过大棚房整治标准可以看看。
而整治“大棚房”行动和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并不冲突,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违规“大棚房”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既然要整治和清理就应该有一个原则和标准,所谓的大棚房是指占用基本耕地资源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它占用的是基本的耕地资源,也就是农用地,而申请发展休闲农业观光,需要在建设用地上进行,归根结底,就看所承包的土地性质了。
而建设用地的种类很多,其中就包括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在申请的建设用地上从事乡村旅游观光合理合法。
规则规定的很明确,关键还是看人为。当前我国建设用地非常紧张,难免会有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如今国家重拳出击,相信在此番整治过后,基本的耕地资源会得到保护,毕竟人口多、耕地少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保护耕地就相当于避免粮食安全危机。
可见只要按照国家政策去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规划和乡村旅游规划等,可以避免大棚房被拆,为未来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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