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着重点”是什么?
乡村振兴的“着重点”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村振兴主要靠产业振兴,而产业发展靠集体经济,才能真正实现振兴目标。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颠覆农民传统经济思维。一是破除单打独干亦能富的思想,树立村强我富的理念。通过宣传靠集体发展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树立村强我富的共同发展意识,走联合发展之路,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发展具有一支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清正廉洁的村委班子,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要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将有经济头脑,有实干精神的能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当好发展农村经济的“带头人”和“经纪人”,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激励、关怀、教育、管理干部的政策,持续推进“不愿担当、不抓落实、不转作风”“三不”干部治理,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干事有奔头,让后进干部知耻后勇、奋起直追。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做好产业规划。一是大力开展资本经营。针对一定资本积累的村即在产权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集体资产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资本经营,进行多渠道投资,实现集体资产增值最大化。二是针对有集体土地、山林资源的村经营集体土地资产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和招商引资。根据政策资金投资方向和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争取资金或招商引资,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建立公司或成立专业合作社,投资兴建实体企业,村两委要加强对村民的引导和宣传,在土地租用、征地拆迁、道路建设、村民利益、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提供服务为公司、企业排忧解难,建立合作模式或者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加大招商引资,探索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完善农资贷款,配套设置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措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生产责任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流转,并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把每家每户的零星土地集中成片,对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土地,实行委托流转,村党组织成立“土地银行”,将分散土地集中后统一向合作社、规模种田大户等发包,带动村民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的同时,增量收益可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既有利于农业产业的发展,又可提高土地发包收入,还可解决一家一户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坚持生态和效益齐抓共管。发展集体经济既要注重效益又要坚持生态,一是统筹村级资源,发展绿色经济,注重环境优化,杜绝污染经济,引进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及产业;二是集体经济收益反哺乡村发展,集体经济收入要支撑本村长远发展项目,同时要带动本村就业及村民增收;三是村民共参共享共治,集体经济要发挥好村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集体项目,分享集体经济的利益,参与乡村的治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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