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文化和旅游规划来促进文旅融合?
发布日期:2019-12-05 点击数:237
这篇文章是通过对《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解析,让大家知道如何才能做好文化和旅游规划,为文旅融合做保障。《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是文旅部在201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自此文旅融合也就成为了今年旅游行业的热门词汇,既然政府出台了政策,那么作为专业旅游规划公司或者投资开发商就跟着政策走呗,因此文旅融合就此崛起,有了其在旅游行业的一席之地,那么如何才能做好文化和旅游规划来促进文旅融合呢?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文化和旅游规划”的概念、种类、编制原则、文本内容、立项、编制过程、评审、报批和实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在内容上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
强调“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内容的整体性
未来旅游行业发展的趋势必然是文化和旅游两个领域的相互融合,共同走上一体化,也是在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政策下的制度选择。在新的体制机制下,“文化和旅游规划”无论是在管理体制,还是工作内容上不再是两个独立不相干的领域,而是形成了“文化和旅游规划”这样一个一体化的“整体”。因此,从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和规划工作内容的角度,《办法》明确了将“文化和旅游规划”作为一个概念整体和内容整体来进行统一或一体化规划的工作指向。
强调“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体系的系统性
文化和旅游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规划作为对未来目标的谋划和实施路径的设计,需要形成一个符合逻辑的系统性实施方案,这就要以时间为轴线,对庞大且杂乱的内容进行整合优化和加工处理。本次颁布的《办法》充分体现了其在规划体系上的系统性要求:
在规划类别上,将文化和旅游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类,三种规划类别在规划内容以及规划技术方面也是不尽相同;
在规划实施期限上,确定文化和旅游规划在实施时间上属于中长期规划,并且明确指出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在规划内容上,明确规定,文化和旅游规划在文本内容上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保障措施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并且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在规划原则上,提出了从宏观到微观、从政策性到操作性的逻辑性要求,即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功能,找准定位,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确保规划即有能符合政策要求,又能有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强调对“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工作的过程管理
《办法》的颁布是为了推进文化和旅游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因此《办法》中特别强调对规划工作的过程管理。
首先,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规划的编制必须要在对规划的必要性做好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立项”,并且明确规定了规划立项的报批和批准程序;
其次,要制定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对规划期、论证情况、编制方式、进度安排、人员保障、经费需求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于对规划工作的推进进行科学的节点管理;
再次,要求规划过程有足够的“社会参与度”,文化和旅游规划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规划公司的事情,需要积极听取广大人民、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集思广益,取其精华,这样的话文化和旅游规划才能满足大部分游客的需求,促进文旅融合规划发展;
最后,强调规划成果要进行科学论证,以保障规划质量。
强调“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的实施和实施效果评估
文化和旅游规划过程中,很多人认为只要编制完成,就行了,那你就错了,这只是规划的开始,其核心内容还是规划如何组织实施。这就要求不断发现实施问题,健全实施机制,而且对任务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分解和分工,落实规划责任,确保规划内容的执行;另一方面要求加强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办法》中强调要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和阶段性评估,具体包括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最好是能找一个第三方来进行实施效果评估,这样会让效果评估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很多人在没出台相关政策之前,认为,没有政策,那就按照自己意愿做呗,现在出台政策了,有些人依然还是按照自己想法去做文化和旅游规划,这就和时代有了隔阂,要时刻记住,社会在进步,出台的政策也是根据社会需求来不断完善的,你如果不按政策来,还是你那套老方法,做文化和旅游规划肯定会寸步难行,促进文旅融合更是不可能,所以在做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各位要慎重。
本文原创地址绿道联合旅游规划设计院http://www.cnldlh.com/,如需转载请说明出处!上一篇:县级政府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下一篇:【绿道案例】遵义游乐园——黔北最大的游乐园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文化和旅游规划”的概念、种类、编制原则、文本内容、立项、编制过程、评审、报批和实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在内容上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
未来旅游行业发展的趋势必然是文化和旅游两个领域的相互融合,共同走上一体化,也是在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政策下的制度选择。在新的体制机制下,“文化和旅游规划”无论是在管理体制,还是工作内容上不再是两个独立不相干的领域,而是形成了“文化和旅游规划”这样一个一体化的“整体”。因此,从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和规划工作内容的角度,《办法》明确了将“文化和旅游规划”作为一个概念整体和内容整体来进行统一或一体化规划的工作指向。
强调“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体系的系统性
文化和旅游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规划作为对未来目标的谋划和实施路径的设计,需要形成一个符合逻辑的系统性实施方案,这就要以时间为轴线,对庞大且杂乱的内容进行整合优化和加工处理。本次颁布的《办法》充分体现了其在规划体系上的系统性要求:
在规划类别上,将文化和旅游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类,三种规划类别在规划内容以及规划技术方面也是不尽相同;
在规划实施期限上,确定文化和旅游规划在实施时间上属于中长期规划,并且明确指出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在规划内容上,明确规定,文化和旅游规划在文本内容上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保障措施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并且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在规划原则上,提出了从宏观到微观、从政策性到操作性的逻辑性要求,即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功能,找准定位,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确保规划即有能符合政策要求,又能有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的颁布是为了推进文化和旅游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因此《办法》中特别强调对规划工作的过程管理。
首先,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规划的编制必须要在对规划的必要性做好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立项”,并且明确规定了规划立项的报批和批准程序;
其次,要制定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对规划期、论证情况、编制方式、进度安排、人员保障、经费需求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于对规划工作的推进进行科学的节点管理;
再次,要求规划过程有足够的“社会参与度”,文化和旅游规划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规划公司的事情,需要积极听取广大人民、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集思广益,取其精华,这样的话文化和旅游规划才能满足大部分游客的需求,促进文旅融合规划发展;
最后,强调规划成果要进行科学论证,以保障规划质量。
强调“文化和旅游规划”规划的实施和实施效果评估
文化和旅游规划过程中,很多人认为只要编制完成,就行了,那你就错了,这只是规划的开始,其核心内容还是规划如何组织实施。这就要求不断发现实施问题,健全实施机制,而且对任务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分解和分工,落实规划责任,确保规划内容的执行;另一方面要求加强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办法》中强调要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和阶段性评估,具体包括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最好是能找一个第三方来进行实施效果评估,这样会让效果评估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很多人在没出台相关政策之前,认为,没有政策,那就按照自己意愿做呗,现在出台政策了,有些人依然还是按照自己想法去做文化和旅游规划,这就和时代有了隔阂,要时刻记住,社会在进步,出台的政策也是根据社会需求来不断完善的,你如果不按政策来,还是你那套老方法,做文化和旅游规划肯定会寸步难行,促进文旅融合更是不可能,所以在做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各位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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