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开启了这3种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9-02-22 点击数:186
那么,田园综合体为三农问题带来了哪些新思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理清哪些问题才能少走弯路?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田园综合体开启了农业变现新模式
田园综合体是一种基于田园核心吸引物而构建起来的不同供应链的流量共享模式和价值相乘模式。
田园综合体实现了田园的三次变现:
第一次变现是依托自然之力和科技之力实现田园农产品变现;
第二次变现是依托自然之力和创意之力实现田园文化产品和田园旅游产品变现,这一次变现不仅赚了钱,还形成了一个田园社群;
第三次变现是依托田园社群建立起来的延伸产业变现。
田园综合体的内核是乡土经济逻辑,而不是粗放式城市化经济逻辑。
粗放式城市化经济逻辑追求的产业之间的无底线利益,集约式城市化逻辑追求的是“工业集群+休闲产业集群”的利益最大化,乡土经济逻辑追求的是“农业集群+休闲产业集群”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田园综合体更加符合中国农耕社会的文化环境和地理环境。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来说,田园综合体树立了逆城市化的成功范式。
田园综合体寄托着城里人的乡土田园梦,却也寄托着乡村人的城市化梦想,一群人想要回归田园,另一群人却想要赚更多钱走向城市。
在很多落后贫困地区搞田园综合体,会深刻感受到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在思想意识上的局限性,所以,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中,将面临着文化的重塑,这是田园综合体能够具备灵魂的关键。
未来,中产阶级的新田园文化和农民的旧田园文化之间需要找到一种平衡机制。这种平衡机制的建立不依赖于管理运营者,也不依赖于任何商业模式,而是依赖于一种自由和谐的文化开放机制。未来,基于田园综合体,一定会生成一种全新的乡贤文化形态。
(1)房的问题
农民自住房主要是美化问题, 其次是产权问题。城乡最大的差别是城市居民的住房经济价值高, 而农民的住房经济价值较低。
城市居民最大的资产是住房, 中央一再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 但没有房产权等于空谈, 必须突破农村住房产权交易的障碍, 小产权也是产权, 即使是乡镇城建办发的产权证也是一种依据, 应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同时在法律上应当可以交易。
解决人的问题, 提高素质是关键。要提高农民素质, 首先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特别是居住质量。
有人说农村的出路在于减少农民数量, 但也不能无限度地减少, 如何保留合理的农民数量应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来确定, 每6.67 hm²(公顷)耕地至少要保留1户农民。如果从城乡居民休闲农业、田园生活的需求来确定, 那就是现有农居全部改造后的承载量。
现代田园生活标准的田分成两类:
第一类田是房屋周边的园田, 其目的是休闲为主、自我食用为主, 不是商品化生产, 也不作为谋生手段。
第二类田则是基本农田, 也称为耕田, 是作为主要谋生手段, 也是商品化生产的田。
民以食为天, 食以地为本。从国家大政方针来看, 一是要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二是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的, 发展千亩甚至万亩以上种植大户则是不妥当的, 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发展家庭农场是方向, 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首先要保证适当数量的农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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