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的“幸福路”从发展乡村旅游走起!
作为绿色产业、幸福经济,旅游业在破解“三农”问题上大有可为,通过实施“旅游+”,主动与农业农村资源深度融合,催生乡村发展新业态,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要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当前中国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的不充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三农”问题的核心表现为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农民增收难、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解决目标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五年来,尽管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年加快、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2017年达到2.71∶1,但绝对差距由16175元扩大到22964元;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更是不断扩大,由2002年的2.0∶1扩大到2016年的12.0∶1,绝对额差距由51.4元扩大到2999.2元;特别是农村产业空心化和年轻人口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大了破解“三农”问题的难度。
迈进新时代,建设新农村,发展的道路上绝不能让农业“落后”、农村“落魄”、农民“落伍”。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仅就农村建设研究农村工作,必须从做“实”农村产业入手,开辟多元路径,集聚发展人气。多年来的实践和成功经验表明,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可见,作为绿色产业、幸福经济,旅游业在破解“三农”问题上大有可为,通过实施“旅游+”,主动与农业农村资源深度融合,催生乡村发展新业态,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让农民的“幸福路”从发展乡村旅游走起。
一是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农村工作“实”字为先。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各异,但大都具有资源分散、规模袖珍、变化较快的特点,要实现农业农村资源与旅游深度融合、精准对接,首先必须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对乡村资源进行深入调研,并开展“可游性评价”,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既清晰把握“面”上的资源优势,又系统了解村屯“点”上的发展动态,既要避免破坏生态的无序开发,也要避免过于乐观的盲目发展。
二是搞清路数,做到发展有术。乡村旅游大发展离不开科学统筹、强力推动。我国的现代乡村旅游开发时间短、底子薄,普遍存在产品粗放、业态单一、分布零散、监管无序、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意识缺失等问题,甚至仅停留在以“农家乐”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初级发展阶段。要实现旅游活资产、带副业、促就(创)业的功能,肩负起乡村振兴中的使命和责任,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从零散走向系统,从无序走向规范,从自发走向统筹。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坚持规划先行,实现多规合一。高标准编制乡村旅游规划,优化功能分区,合理开发布局,实现产业发展规划与村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有效衔接,共同严格执行,强化管理,努力形成以乡村旅游规划引领乡村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旅游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异地性”,这一特性使差异成为旅游的吸引力、使特色成为旅游的生命力。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乡村有着不同的田园野趣、民俗积淀,但由于乡村旅游开发对区域文化和地域资源的依赖性较强,而目前开发的组织化程度偏低,缺乏统筹,“同质同构”已成为制约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问题,突出表现为乡村建筑城市化、旅游产品商业化,乡村性特色大打折扣。其恶果是低价拉客竞争,低层次旅游服务和消费,影响乡村旅游的长期发展。因此,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发展特色,培育资源依托型、区位依托型、市场依托型、产业依托型等不同发展模式,实行诸如“一村一品”“一户一业态”的差异化发展策略,以模式创新做实产业,用打造精品集聚人气,实现农业种植景观化、农业生产体验化、农村建设景区化、农村传统活态化、农民生活场景化、农民住宅民宿化。
四是健全机制,做到保障有力。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农业农村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农村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完善要素配置。备感振奋的是,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化农村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深化粮食收储、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这些都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坚强保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发展乡村旅游其时已至,推动乡村振兴其势已成。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全国广大农村将充满生机、日益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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