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申报特色小镇的三大变化
发布日期:2019-06-18 点击数:184
或将可申报特色小镇
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四部委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强调: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各地区可结合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和产城融合,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
可以预见,未来的特色小镇建设主体上将更加灵活。不再受建制镇的限制,几平方公里,只要做到“三生”(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产城融合,就能申报建设特色小镇,“螺蛳壳里也能做道场”。
和浙江特色小镇的创建经验不同,住建部目前对已公布的2016年、2017年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中均是要求以建制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为单位进行申报认定特色小镇。某种程度上,大大限定了级特色小镇的申报建设主体。
2018年之后,四部委《意见》中对非镇非区的宽泛要求,将使得更多申报主体能够突破过去的限制,参与到特色小镇的申报创建中。
第二大变化:将打破一次性授牌
实行动态监测、有上有下
自2016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前培育1000个左右全国特色小城镇(五年内按年度逐年认定)以来,全国各省市、各部委纷纷启动特色小镇建设。除了各省级特色小镇,农业部、体育总局等纷纷提出了农业互联网小镇、运动休闲小镇的各类特色小镇建设。
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只重视前期“挂牌”,不重视后期建设,一窝蜂争抢指标、名额,挂牌了事的不良风向。
此前,在特色小镇建设走在前列的浙江省已经提出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将一年一大考,健全优胜劣汰机制。今后要把建设实际作为唯一标准,该降格的要降格,该警告的要警告,该淘汰的要淘汰。实施“创建制”,重谋划、轻申报,重实效、轻牌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宽进严定、动态管理。
2017年下半年,浙江省已经对2016年度浙江省级创建、培育的一批特色小镇中不合格、不达标的,进行了警告、降格,甚至淘汰。
未来,无论是特色小镇,还是各省、各部委特色小镇,将实行创建达标制度。尤其特色小镇将统一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的创建达标制度,取消一次性命名制,避免各地区只管前期申报,不管后期发展。
四部委《意见》指出,对于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将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
这也就意味着,特色小镇在未来的申报评定上,将有“回头看”的动态监测,有上有下,能上能下。真正做到督促、督导特色小镇重视内涵发展,而不是一窝蜂抢“牌子”。
第三大变化:重视企业家
和企业的主体参与、主力军作用
依托央企和中国企业联合会近50万企业会员及中国企业500强等资源,“全国招商联合委员会” 与“和平玫瑰特色小镇产业联合体”为特色小镇建设搭建了专业平台,助推了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2017年底四部委出台的《意见》中,再次强调了各地区要以企业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主力军,引导企业有效投资,激发企业家创造力。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特色小镇。各地区要注重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
在此背景下,2018年,特色小镇的申报创建也会更加对企业和企业家“抛出橄榄枝”,同时,也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特色小镇这一大潮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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