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庄的概念及基本要求介绍
休闲农庄是乡村旅游的一种类型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城市居民为目标的一种休闲旅游形式。
基本要求
1 环境景观与建筑
1.1 占地规模不小于100亩。
1.2 整体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1.3 农庄景观有较强的休闲主题特色。
1.4 环境与小品景观分布合理且与环境协调。
1.5 有游客中心且位置合理并提供农庄宣传品、印刷品。
1.6 安全警告、道路引导标识规范、明显且数量合理。
1.7 建筑外观、形式、色彩、材料及空间尺度与周围环境协调。
特色项目
2.1 项目组织安排合理,休闲特色突出,可参与性项目不低于5 项。
2.2 提供丰富多样的粮食、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种植、采摘等休闲体验。
2.3 有可供参观的传统农业、养殖业及高新农业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成果展示。
2.4 有家禽、水产养殖饲养基地,提供喂养、垂钓等休闲体验。
2.5 有小面积地块供游客租种并提供代种代管业务及咨询、指导。
2.6 有与当地地域人文特色相结合的休闲娱乐项目及供游客自娱自乐的农事、节事类参与性民俗活动。
2.7 有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现代体育健身活动项目。
2.8 有文化传播、知识普及类项目及场所。
2.9有特色的美食或小吃。
住宿餐饮
3.1 客房数不低于20 间。
3.2 达到或高于GB/T 14308—2003一星级标准。
3.3 家具、门窗、墙壁装饰有主题特色或乡村特色。
3.4 服务员服饰有主题或地域特色。
4.1 餐厅餐位数不低于50位。
4.2 有传统民俗节日的特色餐饮,如月饼、年糕、元宵、粽子、腊八粥等。
4.3 使用自产无公害农副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有典型农家菜、时令菜。
4.4 提供乡村地域特色菜品,代客加工自采、自钓农副产品。
4.5 餐厅内部装饰、服务员服饰及餐具有主题或地域特色,与环境协调。
4.6 可提供中小型会议用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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